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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乡村旅游,可以实现农村旅游资源的充分开发、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,并促进农民转移就业和农村经济发展,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的创新路径。对此,山东早已充分认知并积极践行。
早在10年前,山东便组织开展旅游特色村、旅游强乡镇、好客人家农家乐的评选,并陆续出台《乡村旅游服务规范》《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》《购物旅游示范村评定》等文件指导乡村旅游的发展。2017年5月,我省又印发实施了《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工作方案》,进一步指明了乡村旅游的发展方向,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。
深耕细作,厚积薄发。得益于一系列文件政策的支持和相关制度的规范,山东乡村旅游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实现了高速发展。2017年,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4.45亿人次,同比增长12.1%,乡村旅游消费2549亿元,同比增长15.9%。到了2018年,这些数字实现进一步增长,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5.03亿人次,同比增长13.03%,乡村旅游消费2955.24亿元,同比增长15.94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