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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执业兽医管理办 法

    信息发布者:于克明
    2020-07-08 22:50:57   转载

    山 东 省 畜 牧 兽 医 局 公 告 公告„2020‟58 号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执业兽医管理办 法》,现就 2020 年全国执 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 

    一、考试类别 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类别为兽医全科类。 

    二、报名 (一)报名条件 符合兽医全科类考试报考专业目录(见附件)大学专科 以上学历的人员,或者不具有上述学历,但在 2009 年 1 月 1 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,可以报名参加兽 医全科类考试。 

    (二)报名方式、时间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的方式 进行。 1.网上报名 - 2 - 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29 日至 7 月 12 日。报考人员登录 中国兽医网(www.cadc.net.cn)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 上信息平台,按照要求和流程进行报名。 凭学历报名的人员,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专 业、毕业院校、毕业年月,填写毕业证书号。其中,本人学 历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“学信网”) 无法查询的,若在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学信网进行学历认 证,并取得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 具的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,报名时可填写证书编 号和报告编号,并上传认证报告电子照片或电子报告 PDF 版。 取得国(境)外学历的人员,应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一致的 专业、毕业院校、毕业年月,填写毕业证书号和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,并上传认证书电子照 片或电子版认证书。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,应选择与本人职称证书一致的专业 技术职称层级及职称取得时间。 2.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可在 8 月 3 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 上信息平台查询预审结果。凭学历报名的人员,如填报的学 历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/国(境)外 学历学位认证系统信息不一致或查询不到的,视为预审不通 - 3 - 过,应进行现场确认;凭职称报名的人员,应进行现场确认。 现场确认时间为 8 月 3—5 日,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 报名时自主选定。考生现场确认时,应提交以下材料: (1)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 2 份复印件; (2)毕业证书原件及 2 份复印件;取得国(境)外学历 的,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 件(或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)及 2 份复印件; 凭职称报名的人员,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 2 份复印件。

     三、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 

    (一)缴费标准 依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《关于重新明确执业兽医资格考 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鲁牧动卫中心发„2020‟5 号) 规定,考试收费标准为:兽医全科类,每人每科 51 元,4 科 共计 204 元。 

    (二)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可于 8 月 10 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,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于 8 月 10 日—14 日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考 试缴费。 

    四、准考证打印 - 4 - 报考人员应于 9 月 7 日至 9 月 20 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 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。 五、考试 

    (一)考试时间 2020 年 9 月 20 日。具体安排为: 基础预防卷:上午 9:00—11:30。 临床综合卷:下午 2:00—4:30。 

    (二)考试方式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闭卷、计算机化考试方式。 试题、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,应试 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。6 月 29 日后,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将发布计 算机考试操作软件和演示视频,帮助考生提前了解熟悉计算 机考试答题界面、作答方式等。 

    (三)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,命题范围以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 试大纲(兽医全科类)(2020 版)》为准。 

    (四)考试 兽医全科类科目考试分为基础、预防、临床和综合应用 四个科目,总题量为 400 道,总分值为 400 分。 - 5 - 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、动物解剖学、 组织学与胚胎学、动物生理学、动物生物化学、兽医病理学、 兽医药理学。 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、兽医传染病学、兽 医寄生虫学、兽医公共卫生学。 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、兽医内科学、兽医外科 与手术学、兽医产科学、中兽医学。 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、禽、牛、羊、犬、猫和其他动物 疾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。 

    (五)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,确认所学专业符合 报考要求,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。如有不符,责任 自负。 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缴费的人员,视为放弃报考资 格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 暂行办法》和《2020 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》 (可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上查阅),并自 觉遵守考试纪律。 六、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。根据《执业 - 6 - 兽医管理办法》《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办法》,2020 年全 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,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。 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山东考区成绩合格的人员, 应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资格授予申请有关事项的公告(另 行公告)要求,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。 经审核合格的,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 书。 七、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证书遗失、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 的,可根据个人需要任意选择一个考点作为申请地。证书每 年补发一次,考生可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 台进行网上申请,申请时间为 10 月 30 日至 12 月 31 日,补 发时间、流程和要求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资格授予申请有关 事项的公告(另行公告)为准。 八、其他事项 

    (一)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居民 报名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宜,按照《港澳台居 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》执行。 

    (二)考生可依据《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(兽医全科 类)(2020 版)》进行复习、备考。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不举 - 7 - 办考前培训班,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考前培训辅导。 

    (三)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如需调整现场确认、考 试的方式及时间,将另行通知。 

    ( 四 ) 山 东 省 考 区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咨 询 电 话 : 0531-87198607。

     附件: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目录 山东畜牧兽医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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